根据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岗位层级在四层(含)以上的派遣制人员均须将人事档案转移至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在公司年底人事档案的盘查工作中,发现有部分员工的人事档案至今未提交至公司统一管理。根据公司人事档案相关规定及统一部署,经过公司配置与薪酬福利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及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通力配合,截至2010年1月31日,公司绝大部分派遣制员工的人事档案已陆续转移至市人才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此次大规模、全面的人事档案转移、补建及材料补充工作,既是对员工人是档案管理的完善,同时也是对广大派遣制员工关于重视人事档案管理的宣传工作。 同时,在此,公司特别提醒个别至今仍未转移、补建或补充材料的人事派遣制员工,按照公司通知要求自行将相关材料送至市人才中心。考虑到目前各用工单位正处于生产旺季,可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期限延长至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