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相关规定,岗位层级在四层(含)以上派遣制员工的部分计划生育工作可在成都市人才中心办理。目前,有部分员工前期已在西南分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了《准生证》却尚未领取《独生子女证》。经过公司与成都市人才中心多次协调,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此类员工可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领取《独生子女证》。
可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员工需满足以下要求,并请此类员工在三个月内前去办理独生子女证,要求如下:
一、人事档案在成都市人才中心;
二、户口在成都市六城区;
三、前期填报的《婚育情况证明》符合要求;
四、小孩18岁以下,没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
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女员工,可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原件、独子表(男方盖章),2寸夫妻合照两张前去办理。
不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女员工,请回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证。
成都市人才中心地址:宁夏街136号。
成都市人才中心婚育窗口电话:62811139。请前去办理的女员工在办理之前咨询清楚,再前去办理。 |